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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政治复习资料-课后练习3

发布时间: 2016-06-02 14:40:35

1.简述实践与认识的关系。 
  

2.为什么说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。 
  

3.简述认识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。


1.在认识与实践的相互关系中,实践是矛盾的主要方面,对认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;认识是矛盾的次要方面,但是对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。 
  实践决定认识。认识的发生、发展、检验和归宿,即认识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社会实践。实践是认识的来源;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;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;实践是认识的目的。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之首要的基本的观点。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。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认识和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。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也具有两重性,正确的认识和理论对实践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;错误的认识和理论则对实践起着消极的阻碍作用。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,还表现在认识对实践具有预见作用、组织作用和动员作用。我们既要反对否认实践决定认识的唯心主义认识论,又要反对否认对实践具有能动作用的形而上学认识论。 
  

2.实践推动认识由低级到高级、由浅人深、由片面到更多方面的发展。主要表现在:第一,实践的发展不断地给认识提出新课题,规定了认识发展的方向,推动人们从事新的探索,形成新的理论。第二,社会实践的发展给解决新问题提供了主要的经验材料,使发现新的科学知识成为可能。任何认识问题的解决,都要依据大量的经验材料。第三,社会实践给人们认识事物不断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,从而冲破了人的感官的局限,扩大了人类的认识领域,拓展了人类的认识视角,推动了人类认识的发展。第四,社会实践不断锻炼和提高人们的思维能力。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,也改造了自己的主观世界。社会实践水平越高,人们的认识能力就越强。 
  

3.认识的主体是指参加实践活动有目的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人。认识主体的基本形式有:个人主体、群体主体和社会主体。认识客体是指进入人们认识和实践范围的对象。认识客体的基本形式有:自然客体、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。 
  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第一,实践关系,即主体和客体之问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。第二,认识关系,即主体与客体是反映与被反映关系。第三,价值关系,即主体和客体之间是需要和满足的对应关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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